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种车辆驾驶员3名,纳入市公安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0至45岁之间(1976年10月1日至1991年9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五年以上驾龄,取得A1车辆驾驶证,仅限男性报考;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盛湖路与丰泰路交叉口东北角宴海酒店5楼509房间(山东悦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3-2777257)。
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材料,报淄博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机构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辅警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