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体检,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3566091。
本公告由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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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6日
原标题: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andu.yancheng.gov.cn/art/2021/9/26/art_21414_373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