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优化边检警力资源配置,更好地履行边检机关职责,有效缓解我站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确保横琴口岸的安全顺畅,适应并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横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横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是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下辖的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监护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等职责,是一支重要的公安行政执法力量。
二、招聘概况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共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拟聘用人员与横琴边检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协助边检民警开展口岸巡查、咨询引导、口岸限定区域监管、车辆监护、警务保障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横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位于横琴口岸
(四)工作时间
根据所在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主要为勤务排班工作模式,岗位需24小时轮班或夜间执勤。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五)五官端正,无纹身;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此外,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2年及以上公检法司辅警工作经验、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者留党察看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约4400元,根据岗位不同略有浮动。加班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单位不提供住宿,享受工作期间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三)在岗工作期间,按照总站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四)配发工作服装鞋帽;
(五)每年提供免费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通用技能水平;
(六)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总站民警职位的,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给予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