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法律法规、市情、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0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8日09:00至10月 2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报考加2分。
退伍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2分。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2分。
上述人员请于笔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退伍证、部队奖励证书、警察院校毕业证书、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政工监督室311室(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胜利路1号)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加分。政策加分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组织实施。
考生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政策加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出具“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政策加分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和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数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凡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2+政策加分]×0.4+面试成绩×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保留递补资格1年,期间如有岗位空缺将由池州市公安局按需统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6-2818252(市公安局)
0566-3211835、3211833(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
考务咨询: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0581(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0566-2818186(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池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portal/?72EB138C-FECC-4DFF-AD8B-1BC8EF440A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