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确认后,在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体测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测试科目为:男性: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性: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结束后,测试合格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达到测试成绩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达到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笔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该岗位实际笔试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面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项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点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以三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 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仅限一次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及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被聘人员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提交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分依次递补。因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其他岗位未录用且同意调剂人员中择优录用。
八、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每月最低工资为基础工资2300.00元+五险。
九、拟聘用人员如因电话不畅导致在招录期间不能通知招录信息的,责任自负。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研究决定。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2021年10月08日
原标题:162人!七星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WAXLLWaWg0U9nsn2V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