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警力,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控,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4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名额为40名(其中文职辅警10名,勤务辅警30名),不限性别,为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文职岗位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 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有在单位从事文字材料写作经历者优先;
(二)勤务辅警岗位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排爆、游泳等专业特长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征信报告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招满即止(工作日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二楼203室(辅警管理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778-8220722、0778-822371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