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理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7名(含看护辅警3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 招聘范围:具有会理市户籍或居住地在会理市。
2. 考生年龄具体见《一览表》。
3.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4. 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签订合同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5. 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 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开除学籍、军籍的,以及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因参与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曾与会理市公安局解除过劳动合同关系或辞职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会理市公安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 月18 日至 10月29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会理市公安局四楼政工室(411) 。
(三)报名程序
1. 本次考试采取的是现场报名,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报名,不能代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转军人证、驾驶证、外语专长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证明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均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二是需提供近期免冠照片3张(2寸白底)。
2. 填报信息。报考者将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交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方能现场领取并填写《会理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填报信息应如实、准确,且与考生本人相符。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
3. 资格审查。由会理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体能测试合格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须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会理市公安局4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