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于灯塔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缓解警力不足,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短缺,解决毕业生就业等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为灯塔市公安局等两家单位公开招聘27名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27人,其中市公安局特警突击队员6人(限男性)、辅警6人(限男性)、机关文秘岗位3人(不限男女);交警岗位(一)4人(限女性)、交警岗位(二)4人(限男性)、交警文秘1人(不限男女)、交警会计1人(不限男女);灯塔市中心幼儿园会计1人(不限男女)、保健医生1人(限女性)。
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灯塔市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及条件明细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10月19日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9日(含)期间出生];
6.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10月19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具有精神病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且为骨干力量、执迷不悟、屡教不改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考生身体不得有纹身、刺青;
7.已经纳入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临时性专业人员;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不得报考公安部门岗位;
9.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特警岗位)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
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