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社会常识、简单写作等。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1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5: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对达不到1.5:1面试开考比例且属于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人数开考。
5.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4.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并列,参照第(五)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岗位同报考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滁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查看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安康码"必须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考生参加报名及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双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应当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建议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咨询电话:
(1)报考局直单位:0550-3064711-2392
(2)报考琅琊分局:0550-3082119上述咨询电话于报名开始前的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即10月20日-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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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滁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ktIcjdMBEn-UnF9Q3Dq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