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成绩在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2018年8月19日至2019年2月18日),若在6个月内自动放弃岗位聘用的,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委托第三方管理服务政府采购成交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吉林市公安局通过第三方派遣使用和管理。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市财政资金保障。辅警工资26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报名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应聘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林市公安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1.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安局干部处)
2.监督举报电话:(市公安局监察处)
3.技术保障电话:(报名期间技术保障)
4.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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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安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