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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保定市安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名)

2021河北保定市安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名)

因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有关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

(三)学历: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提供相关证明;

(四)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或部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五)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168CM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聘用: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直系亲属中有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11.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一)用工形式:聘用人员与安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900元。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基本工资1900元,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全勤奖(人均300元)、绩效奖(人均300元)。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缴代扣。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群,下载并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公安局辅警政审表》;

3.咨询电话:18713240526(微信同号);

4.报名材料:报名者本人须提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1份、毕业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役证明(如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初审合格,个人缴纳报名费160元/人;

6.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内容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