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评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 (交验考生本人报名时提交的学历、退伍证明及相关证书等)。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名单及体能测评地点以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纵跳摸高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跑步测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后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布。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则按优先聘用情形确定排序。若优先聘用情形相同或均不适用,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合成成绩在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按照岗位聘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机关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岗位所属公安机关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宿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组织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宿州市人社局(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公安局(http://gaj.ahsz.gov.cn/)官方网站,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咨询电话:
0557- 3910968 (宿州市公安局)
0557- 2553116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0557- 3662969 (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0557-5013834 (萧县公安局)
0557-8933260 (砀山县公安局)
0557-7943473 (泗县公安局)
(七)监督电话:
0557-3662098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本《公告》由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宿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1:2021年宿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原标题:2021年宿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hsz.gov.cn/rsks/rsks/192306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