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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名)

2021年江苏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2名)

崇川公安微警务 | 2021-11-04

(三)体能测试:

1.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2.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主要考察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与政审由崇川分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人民警察体检和政审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 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保障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八、防疫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考试。

上述要求按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随时变化,敬请关注。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面试不指定教材。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警务督察大队86029872。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处人事科69829907。

附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1年11月3日

原标题: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Sxw_0jzqana9CmJ68Wn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