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犯罪财富调查工作的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良好计算机使用和操作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人数:3名辅警
(三)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及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2003年10月1日至1981年10月1日出生)。
3.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曾在广州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上午09:00下午18:00,咨询电话:020-83116523;
(二)报名方式
1.提交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2.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26号
3.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现场填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中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人员,在提供个人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相关履历证明材料(个人劳动合同、个人社保清单等材料)后,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计划生育证明(须由街、镇一级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6)《个人信用报告》;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注:《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4.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