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5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当天进行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50%。
3.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在镇政府网站公布入围名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作为附加考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3.体能测试不达标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阜沙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雇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原标题: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8年8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