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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4名)

202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54名)

(七)考察

1.政审工作由各旗区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市公安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各旗区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三年为期。同时进行岗前培训。

(十)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 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同时报送盟市级以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 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各旗区人社局、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按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可保留2年,当现有看护队员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顺序补录。

(五)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和各旗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东胜区分局政治部:0477-3995610

达旗公安局政治部:0477-5216917

准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477-4223609

杭锦旗公安局政治部:13947700802

乌审旗公安局政治部:0477-7593015

鄂旗公安局政治部: 0477-6215085

鄂前旗公安局政务部: 13847977378

康巴什分局政工监督室:0477-8580722

2.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12388

市人社局:0477-8586895

市公安局:0477-8582178

附件:

鄂尔多斯市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kszx/ksdts/202111/t20211111_305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