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市政法委、市边防委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风平镇、遮放镇、勐戛镇、芒海镇、中山乡、遮放农场有关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政审
由纪检、公检法、信访等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岗前培训
市边防委办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dhms.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选岗
根据拟聘人员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等额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顺序为退役军人、护边员、外事界务员、民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革命烈士子女、本科、专科、民族(德昂、傈僳、阿昌、景颇、傣族)。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放弃选择岗位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择岗位。
(九)聘用
培训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与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为4327元/月(含五险)。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防疫要求
1.报考人员面试前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德宏抗疫情”。
2.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面试场所后主动扫码、测体温,正确佩戴口罩,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自觉保持1米距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
3.面试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期间主动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避免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带来不便。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返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监督电话:0692-2214259,15706921887
芒市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4日
原标题:芒市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hms.gov.cn/rsj/Web/_F0_0_4S3KHPVSF3672835649E494EA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