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本环节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组织实施,审查标准及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执行。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安排体检。
(九)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在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一楼张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安排体检、政审及考察。
(十)培训
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进行补训。补训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履行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等环节程序,安排培训。
(十一)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之日起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及考察合格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参照目前苏尼特右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苏尼特右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八)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9-7229009
举报受理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18904798625
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2 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1年苏尼特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ntyq.gov.cn/zwgk/tzgg/202111/t20211116_2765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