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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名)

2021年河北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名)

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统一、公开、透明、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计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00名(派出所“一区两辅警”、“一村一辅警”警务辅助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二)具有保定市(含所属县市区)户籍男性,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22日后至2003年11月22日前)。

(三)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1.70米(含)以上;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可适当放宽条件的: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退役士兵;持有B1、A2、A1驾驶本的男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六)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或纪律被开除、辞退的;

(七)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年满14周岁的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周六日不休息)

实地报名地点: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2633号创途创业孵化基地二楼206室

联系电话:15830299667;15033222766。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驾驶证(具有B1、A2、A1驾驶资格者携带),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开具),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日内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要按照招聘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含政审),经资格初审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3、体能测试。

三个项目:10米X4往返跑; 1000米(男性);俯卧撑(男性)。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