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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安机关招聘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50名)

2021年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安机关招聘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50名)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一楼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凡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对照报名时年龄标准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试题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市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不通过可申请复检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

(九)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如有其它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关注。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进行处理。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简章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6831850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0479)6831880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原标题:锡林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ilinhaote.gov.cn/xlhts_xxgk/xxgkml/202111/t20211118_2766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