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题全部采用汉语试题考试。
4.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4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能测评
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体能测评入闱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巴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便民警务服务站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附件3)。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政审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