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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和硕县招聘事业性岗位警务人员240人简章

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和硕县招聘事业性岗位警务人员240人简章

和硕县人民政府 | 2018-08-16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与纪律要求

1.和硕县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聘工作全程监督;

2.参加考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其它

1.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聘的主要费用包括: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用40元,体检费用按照当地体检医院规定费用执行。

2.本《简章》由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3.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和硕县纪检委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8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警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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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

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