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四)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核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2014年度县(市)公安派出所公开选拔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州招聘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体检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州招聘办核准后,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政审
体检结束后,甘南州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州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三、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3.岗位工资(基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交通安全管理类1300元/月;
4.绩效工资:交通安全管理类310元/月;
5.值班补贴:人均710元/月,按考勤发放。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组:0941-5920143
政策咨询电话:
州公安局:0941-5920135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点击下载>>>
原标题:20211119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nzrmzf.gov.cn/info/1055/551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