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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公告(154人)

2021年辽宁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公告(154人)

(三)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按照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聘公告、职位资格条件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条件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职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由报考该职位人员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当天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取消的职位空缺计划数调整到面试人数最多的职位。调整后的职位,将与入围考生总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调整后的职位计划,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入围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①烈属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②随军未就业家属;③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④党员;⑤退役士兵;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无优先招聘并列的岗位,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

(4)相关要求。考生对身高、视力、血压等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体检现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复检2次,以复检结论最优一次为准;考生对其他非现场即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提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职位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辽阳市公安局组织。

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考察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聘用期内)。市公安局负责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录用资格。

2.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表明细)

本次考试全程通知通告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时刻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此次考试招聘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防疫要求

(一)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二)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三)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具体考试防疫要求请考生关注每个环节考前公告,招聘单位将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发布报名公告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职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19-4225966、4136266、2990226。

(二)电话咨询时段

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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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辽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照片处理工具.rar

附件4:辽事通APP: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辽阳市公安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html/LYRSJ/202111/16373125133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