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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延边和龙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8人)

2021吉林延边和龙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8人)

和龙公安 | 2021-11-24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龙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勤务辅警88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和龙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延边州内户口,男性。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延边州户籍(2021年12月1日含12月1日前落籍人员)。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六)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以及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考生;具有机动车驾驶证且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者;有文字功底能够书写文字材料;有计算机专业证书且能够从事相关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和龙公安”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专报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和龙市公安局六楼政治工作室5。

联系电话:185****0313 185****0835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