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从严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普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一)警务辅助人员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履行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
(二)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截止2021年11月20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
2.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前往普洱市公安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普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进行查询。
(二)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普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需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普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报告;(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为: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由普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招录公务员的内容进行命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