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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60人)

2021年吉林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60人)

(三)考试

1.体能测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择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包括:4×10米折返跑,合格标准为≤13.4秒;纵跳摸高,合格标准为≥2.60米。

体能测试注意事项:体能测试不计入成绩,全部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剧烈运动的,应当自动放弃。测试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身体损伤的,后果自负。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合格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共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成绩运用方法:本次招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成绩相同者,退役军人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学历高者录取;条件还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岗位1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岗位2合同签订方式为三年一签,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不办理相关手续,不签订合同。合同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合同。

七、劳动报酬

岗位1、岗位2均参照九台区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八、防疫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进行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现场。“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3日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报名。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隔离观察的,隔离观察期内,不允许本人现场报名,不能参加考试环节。

(二)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九、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解答,由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负责。

咨询电话:0431-82312836

附 件:《报名登记表》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

2021年11月26日

原标题: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utai.gov.cn/dzxx/tzgg/202111/t20211126_2944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