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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丽水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公告(3人)

2021浙江丽水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公告(3人)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参照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员额,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服从公安机关管理。

(二)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3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三) 岗位1 (年薪制工作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岗位需具有丽水市范围常住户口(以2021年12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丽水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1年12月3日17时至12月8日17时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考试报名”,进入报名窗口自行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照片。

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为本人,1个手机号限报1人)。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在线上进行,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可在12月11日(周六)9时至17时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考试报名”进行改报,改报后资格初审再次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7日(周五)10时起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考试通知书”,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书》,报考岗位1(年薪制工作人员)还需下载打印《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必须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1)同时使用,缺一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测)试的,视作放弃。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