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大安区委区政府和自贡市公安局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安机关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4名,男性,主要从事协助巡逻防范、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报考年龄计算时限截止2021年12月15日);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体貌端正,无纹身、穿耳;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文秘、宣传等岗位工作经验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自贡《居住证》)、学历证明、退伍(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各类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
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北环路三段15号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111会议室。联系电话:0813-470320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负责。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现场填写《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