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治安防控能力,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下面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共33名,其中驻村辅警8人,勤务辅警20人,文职辅警5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岳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忠诚、奉献精神。
2.具有岳阳县户籍,在岳阳县有固定住所,驻村辅警应为本村、本社区户籍。
3.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驻村辅警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8以上。
6.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侦查或尚未查清的;
3.曾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法违纪被本机关或外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岳阳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岳阳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03室
3.报名资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岳阳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⑥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