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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凉山州普格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人)

2021四川凉山州普格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人)

普格县人民政府 | 2021-12-13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36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充实公安队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普格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拟招聘勤务辅警共36名,均限男性报考。其中,县公安局30人,纪委监委留置专区暨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人。

三、招聘人员工作内容

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纪委监委留置专区留置人员看护及其它勤务活动。

四、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聘仅限户籍地为凉山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凉山州户籍,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1日以前)至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辅警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现役军人及在读大学生;

10.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施。报名者需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证明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12月22日(星期三)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在普格县公安局1楼教育整顿办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普格县公安局三楼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和招聘名额,并将调整结果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