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阿拉善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执法勤务类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办公综合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4日);
5.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残疾、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
8.在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执法勤务类岗位按照以下次序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协议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管理、报盟公安局备案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9日。
2.发布方式:通过“内蒙古腾格里”、“平安阿拉善”、“平安腾格里”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5:00前。
2.报名方式:通过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ampta.cn,下同)线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8:00前。
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完整或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4.报考人员在成功上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交考试报名费18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交费视为放弃报考,考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5.应聘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6.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另行通知,准考证将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不得损坏、丢失。
(四)笔试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结束后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成绩 。
2.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加权计算前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仅提供汉语试卷,考生在答卷时需用中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开考最低比例为3:1(应聘人数和聘用名额之比,下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6.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前款规定开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持《准考证》、《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分女子组和男子组,女子组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组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具体注意事项请参阅《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
2.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为:总分300分,每项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参加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000米(女800米)三项测评,其中二项测评的单项成绩均达到35分及以上为合格。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该项成绩;对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