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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00人)

2021年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00人)

天桥区人民政府 | 2021-12-17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环节。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发放《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通知单》。

五、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

应聘人员应根据《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1、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的测评方式进行。测评不达标的,视为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放弃心理素质测评。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3、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人员,分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达不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政治考核

(一)体检

体检前,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政治考核、岗前培训、聘用资格的,或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分招聘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人员递补后,仍有岗位计划空缺的,可在其他岗位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按照政策规定,新招聘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享受单位统一就餐,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执勤服装、健康体检、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待招聘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情况按要求报市局备案。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参加各招聘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此次招聘简章及公告等均在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tianqiao.gov.cn),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公告的招聘各环节信息,未及时关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1-85085584(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应聘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xls

附件4: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原标题: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tianqiao.gov.cn/art/2021/12/17/art_19174_4794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