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辽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8名)

2021年辽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8名)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型,客观题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给下列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满分10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备黑色钢笔、中性笔等考试用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二)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与体测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测达标人数没有达到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2.体测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体测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测。

4.成绩公布。体测成绩当场公布。

5.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四)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招聘单位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在体检和政审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递补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务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年。

(七)试用期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阜新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面试等环节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将另行公布。

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阜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便民通知栏目(http://gaj.fuxin.gov.cn/newslist.jsp?id=11626)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阜新市公安局干部科0418-5532225

附:

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阜新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1日

原标题:阜新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627212

推荐阅读:

2021年辽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部分内容调整通知

推荐阅读:

2021年辽宁阜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部分内容调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