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提升公安机关安保维稳能力,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7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10名,分别是市公安局各执法部门20名,公安边境派出所50名。具体情况是:在东宁镇招聘 34名(6女28男),绥阳镇招聘9名(1女8男),老黑山镇招聘5名(1女4男),大肚川镇招聘5名(1女4男),三岔口镇招聘17名(1女16男) 。
针对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剩余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四、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
4、具有东宁市户籍并在所招聘乡镇有固定住所的。
5、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出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出生), 要求身高1.60米以上。
6、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退伍、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7、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免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直接聘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东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ongning.gov.cn/)
、东宁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身高测量、身体条件面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 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东宁市公安局一楼大厅。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名时请大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扫行程码并正确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禁止入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者需自行打印,提前将信息填写完整);
2.近期同版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退役士兵(士官)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健康承诺书原件1份;
各项报名材料复印件,由市公安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身高测量
身高测量方式赤足净身高,身高测量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