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卷。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自到达考点至考试结束离场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指示牌走考生通道。进入考点时,在体温测量处现场出示个人电子健康码,注意:健康码非绿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体温测量时前后保持1米的间距,不得扎堆聚集交流。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地点由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检测,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笔试;经医护人员诊断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由120车辆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排查。根据医务人员排查情况决定可否继续考试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到达考点时以及进入考点后,相互之间要保持1米的距离,笔试结束后走考生通道,依次有序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4.政策加分
综合考虑公安工作实际,若报考人员为现在奈曼旗公安局警务岗位的临时工作人员,按工作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日)满3年的加5分,满2年的加4分,满1年的加3分,未满1年不加分的原则予以加分,加分依据奈曼旗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只限勤务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全部进入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进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核准赋分。其中只要有一项成绩未达60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能测试项目(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男子组:4×10往返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
女子组:4×10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3.注意事项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自行承担。
(四)体检
1.勤务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体能合格的人员和文职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对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保满额招聘。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对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名额的,依次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八)岗位名额调整
对于文职岗位未招满的,将空岗名额直接调整到勤务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举报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截至现场审核当日14天内不得有出入境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旅居史。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审核、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时按照《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规定执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试体温,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时需提供手机“蒙速办APP—国家电子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简章由奈曼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奈曼旗公安局公开招聘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7日
原标题:奈曼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aimanqi.gov.cn/nmq/gsgg/2021-12/27/content_c33140c754c24f80b3f0a003e68c495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