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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20人)

2021河北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20人)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常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类别、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名单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关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体能测试内容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测试合格标准:

男: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4秒9;

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

女: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5秒9;

800米,合格成绩为≤4分55秒;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辅警A岗位提供)、笔试准考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学历查询电子注册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可关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本场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查询。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及资格复查

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考察对象的政审情况作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政审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待遇参照现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途经或去过疫区的考生,如扫码出现异常,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通知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317-5673607

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311-8699528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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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edz.gov.cn/cedz/c104747/202112/0fa701ac5c074a44911be6309a84eb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