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和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上述各类证件均需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体能测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资格复审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和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2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项目分为:
(1)男子组项目: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跑。
(2)女子组项目: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800米跑。
(3)俯卧撑、仰卧起坐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评分标准见附件1。
(4)体能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总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35%+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成绩×35%+1000(男)/800(女)米跑成绩×3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对体能测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体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特别提醒: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体能测试结束后,测试结果和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7.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体能测试总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将被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旗公安局负责,考察内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规定执行。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照考察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考察所需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因未参加考察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托克之窗网站、旗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由鄂托克旗公安局与聘用的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一签三年,一年一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订。服务期间其人事档案、考核管理、工资发放等全部由旗公安局统一负责。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一)公安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服务期间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45号)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旗财政统一给公安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公安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在服务期间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五、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鄂托克旗2021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托克旗公开招聘考试。
六、疫情防控
1.请考生关注健康鄂尔多斯以及鄂托克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防疫通知,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需要进行核酸检测考生考前均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复审时可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无法出示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招聘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现场出示本人新冠健康码(当日更新)、鼠疫防控健康码(当日更新)以及行程码(当日更新),没有疫情防控规定限制有序流动情形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或其他原因需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若考试前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调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关注疫情动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考生要密切关注鄂托克之窗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七、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鄂托克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2021年12月29日
相关文件
附件1:2021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方案.docx
原标题:鄂托克旗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202112/t20211229_3137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