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关于全市留置保障工作的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留置辅警人员1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截止到2021年12月28日具备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或配偶具有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报名时出具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有效证明材料);
(二)年龄18-35周岁(1985年12月28日至2003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男性;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2.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超出标准体重35%和低于标准体重15%的,不合格〔标准:体重=身高(cm)-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kg-标准体重kg)/标准体重kg*100%〕;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五)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六)凡涉及到户籍、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三)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前,已具备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已经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四)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五)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
(六)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八)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九)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十)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十一)其他不适合从事警辅工作的情形。
三、考试办法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初审、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的方法进行。
注:资格初审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宽城满族自治县技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原社保局一楼底商)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2日17∶00(共3天)
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方可报名。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需自行打印并填写报名表,在指定位置粘贴小二寸照片三张、在本人签名处亲自书写本人姓名(按手印)。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证明(二维码有效期内)、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赴规定地点进行报名。
3.报名考务费100元。
4.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