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巡逻防控,龙湖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分别是A类:治安巡防队员职位15名,只招男性;B类流动人口协管员职位15名,只招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汕头市户籍,高中(中职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应聘人员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后至2004年1月1日前出生),身高要求在1.68米以上。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公安、司法、体育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具有驾驶特长(E、C、B、A类准驾车型驾驶证)或熟悉电脑操作
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技能的应聘人员优先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专业资质证书。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
(七)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有涉毒史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其它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除外,共6天。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金平区迎春路4号(汕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4-884335508836274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汕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中国人民银
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照片6张(背面写名字)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属退役士官士兵的应聘人员,报
名时提交退役证(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及确定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汕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将报名人员资料递交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
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