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推进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根据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留置看护队伍管理体制的意见》《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留置看护队员41名(其中:男性31名、女性10名)。本次招聘的留置看护队员身份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属于公安辅警性质,纳入市公安局辅警队伍,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市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工作,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具有高中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在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具有张掖市户籍(含张掖市生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月19日至1987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子女、配偶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退役大学生、退役军人和警察院校毕业生;
7.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治安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单位及岗位
张掖市公安局陪护支队:41名(其中女性10名);招聘的留置看护队员在市监委和市公安局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四、招考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步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或弄虚作假的,不予报名。
4.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接待室(具体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长沙门延伸段张掖市公安局)。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张掖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现场填写);
(2)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下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