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统一进行培训,培训期间不带薪酬;培训合格后,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层级津贴、绩效津贴、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免费就餐。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招考政策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01.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说明:本表中所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02.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需正反打印、如实填写,连同报名材料原件及报名材料彩色复印件一起提交
原标题: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mJo0MVw39UI6HiiMNeW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