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的要求,结合炎陵县公安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35周岁,即2004年1月29日至1986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人数1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炎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工作由炎陵县公安局组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纪委派驻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填写好个人信息报名登记表,现场审核登记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1月29日上午8:00至2月14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可到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A308办公室完成报名。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月29日前取得。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人员命题,纪委监委、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等,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