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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名)

2022年安徽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名)

合肥高新公安 | 2022-02-07
摘 要
  • 1 招录人数10人
  • 2 报名时间 2022-02-08 08:30 - 2022-02-16 17:30
  • 3 笔试内容《公安辅警综合知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4.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六)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包括身高、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7.体检结果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 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九)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部门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十)聘用

1.由所属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行层级化管理。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疫情防控须知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现行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须知。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请考生提前申请“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转为绿码。

(二)请考生遵守考点各项防疫规定、配合防疫检查,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点,考生按如下要求开始候场检查,排队期间考生与考生之间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1)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2)配合检查人员测量体温,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3)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安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出示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有禁忌者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证明);(5)凡不具备身份核验合格、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新冠疫苗接种凭证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者,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或非冷链物品人员及其密接者,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身体异常情况者,非绿码人员。

(四)考生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人员聚集、减少路途风险。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

(五)考生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六)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合肥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查看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0551- 65370978(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监督电话:0551-66262792(合肥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本公告由合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合肥市公安局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表

合肥市公安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一:

附件二:

原标题:合肥市公安局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岗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cla1q3aedQ22Qz7Qkcn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