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②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笔试现场发放)、有效身份证方可入场,所需文具自备。
③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线,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②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
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为:跳绳,10米x4折返跑、立定跳远,须三项测试均达最低标准为合格(详见附件4)。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②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③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两次测温,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
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自动放弃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1、工资待遇3734.71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公积金)),扣除后工资额已实际到手为准。
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同时终止。
2、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和政审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试等相关信息在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llh.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5、本实施方案由柳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联系人:李 桐
咨询电话:0435-7227716 (县公安局)
监督举报电话:0435-7252306(县人社局)
0435-7216901(县公安局)
附件3:2022年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考生健康监测卡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4日
原标题:2022年柳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lh.gov.cn/xxgk/tzgg/202202/t20220214_586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