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体能测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根据通知安排,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址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等于体测成绩乘以50%+笔试成绩乘以5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七)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 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决定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政审、体检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定级后按总额4000元/月保障(含五险、绩效等经费);如有看护任务,每人每天另补助50元看护津贴(看护期间包吃住)。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相关管理、纪律要求以及定级晋级按《宾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后续招聘环节中,若联系不到应聘人员或联系后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宾川县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2—110(宾川县公安局举报投诉平台)。
咨询电话:0872-7311607,联系人:何警官、罗警官
本公告由宾川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宾川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
原标题:宾川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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