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试。除体能测试外,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及培训等,视为自动放弃。
4、本启事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报名和考试场地,应出示手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接受体温检测。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该环节的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局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6635355。
附件:2022年高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高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原标题:高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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