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隐瞒病史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因应聘人员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7.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根据考试、政治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主要协助公安机关执法职位民警开展执法值勤、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看护勤务、路面巡逻和其他警务活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A岗位、B岗位月工资31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发放不超过1200元的绩效工资;C岗位月工资2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绩效工资;D岗位、E岗位月工资2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发放不超过700元的绩效工资。新聘用人员执行3个月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
原标题:欢迎你来!滨城公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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