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初筛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
1.根据应聘者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从到低分按1:1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招聘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应聘者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者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者不予聘用。
网站地址:
举报监督电话:(铁西区纪委信访室)
(六)聘用
1.试用期为一个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务协议书》。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务协议。对不合格人员,可随时终止及解除劳动协议。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1500+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注:招聘公告事宜如需要咨询请到报名窗口,铁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四楼大厅10号窗口(千山西路30栋)
鞍山市铁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鞍山市铁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