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命题、考试和阅卷均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详见《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笔试工作实施方案》。笔试共设一科,均为客观题,主要范围包括政治理论基础(20%)、护理学基础知识(8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基础、护理学基础知识知悉情况,满分100分,时间共90分钟。
(二)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
(三)笔试结束后确定面试开考比例。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应聘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